本文目录一览:
- 1、不履行股东回购协议怎么办?
- 2、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 3、股权质押担保的法律规定
- 4、民法典关于质权的规定
- 5、关于质押的法律规定
- 6、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不履行股东回购协议怎么办?
1、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但如果股权回购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则可按其约定处理。
2、法律主观:股权投资回购协议签订后,到时间不回购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当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3、法律分析: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到时间不回购,一般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
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以下法律中: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法律主观: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法律主观: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股权质押担保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方式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权质押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2、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法律主观:股权可以质押,质押也是有期限的:质押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质押的,应当依法订立质押合同,并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事项。
民法典关于质权的规定
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对质押财产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及当质押财产因为保管不当产生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当出质人认为质权人行为可能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的,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
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在第四百三十四条至第四百三十八条;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有有效债权可以转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以及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等。
法律主观:民法典对于质押权的规定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 债务履行期届满 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 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质押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民法典对于质押权的规定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第四百二十九条 【 质权生效时间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保证金质押是否需要登记保证金质押不需要登记。
订立权利质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法律主观: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 可以转让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法律分析: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4、我国《 民法典 》规定,包括债权、股权、 知识产权 、不动产收益权及其他可以质押的权利。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 动产质押 的设定方式相同,首先由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然后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
5、可以质押的权利在《民法典》中的规定为: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6、担保法规定哪些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称之为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