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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
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来调整。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
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商事仲裁是或仲裁或诉讼。 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的注意事项及法律依据
1、注: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3、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第四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劳动争议有关的法律
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起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调解决。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是劳动仲裁,如果有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注: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劳动实体法律规范包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起诉。
为了规范劳动争议的处理,1993年劳动部还颁布了一些部门规章,主要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
还有很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比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等。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多依据的是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政策,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