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小区消防安全(小区消防安全问题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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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住宅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根据xx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行政中心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行政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

3、社区安全消防的应急预案1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小区消防注意事项

很多小区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好率、合格率低。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破损现象,有的消防设施合格率不达标。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修理和、维护、保养。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开展演练。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让居民熟悉逃生流程。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使用时要注意灭火器的桶身要垂直,不可平放或倒置,干粉灭火器的射程只有3米左右(3kg)喷射时人要站在上风处,接近着火点,对准火源根部左右扫射,并快速向前推进,要注意防止死火复燃,射灭零星小火点;4)干粉灭火器要放在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和日曝晒,每年检查一次干粉,以防止结块影响使用。

高层火灾逃生注意事项 学会利用大楼本身的条件自救 大多数高层建筑的内部都有安全楼梯,在发生火情时,可以疏散居住、办公人员。安全楼梯从底层直通楼顶,在每一个楼房的出处都有防火门,阻挡火势、烟雾和热气流。

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人如何界定

1、消防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所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消防第一责任人通常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 拓展知识:如果单位没有明确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不确定,则由负责人或者最高管理者担任第一责任人。

3、首先,消防安全确实是与社区全体成员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一项工作,社区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第一责任人”,把这项责任担当起来;但这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即社区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实体”,一个区域性自治的法人团体,并有能力在政府消防安全机构的指导下,整合社区各种组织,团结社区男女老少开展相关工作。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某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的户主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国家对小区消防管理的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内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2、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