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法律(侵犯姓名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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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的名字侵犯了什么权

1、法律分析:侵犯他人姓名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2、冒用别人姓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法律主观:名字被用是侵犯了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4、盗用、冒用。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5、法律主观:盗用他人名字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6、冒用他人姓名是侵犯他人姓名权。《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1、姓名自主选择权。公民有权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包括姓氏和名字。公民可以选择自己的中文姓名、外文姓名或者复姓等,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不能选择违反社会道德风尚、或者侵犯他人名誉权等不当名称。

2、法律主观: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3、法律主观: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4、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5、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6、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侵犯别人姓名权法律规定

1、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2、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都是侵权行为。

3、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4、侵犯别人姓名权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5、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法律主观: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2、从内容上看,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当然也包括可以变更自己的姓名。不过自然人并不是随意地改名,如果想要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的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姓名登记造成差错的是可以改姓名的,有正当的理由。派出所不作为可以去当地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侵犯他人姓名权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 抚慰金,数额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等因素确定。所以怎么赔偿要根据具体侵权情况确定。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赔偿:侵权人应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姓名权人身心受到伤害的还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主观:侵犯姓名权有这些表现方式: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 一般赔偿精神损失费。

侵权赔偿标准如下:侵犯人身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和什么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任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都构成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侵犯姓名权的人,往往都抱有某种利己的、违背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目的,也极易给权利人造成某种影响和损失。

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名誉权指的是受到他人的尊重,获得社会上公平的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未经本人允许,盗用他人姓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个人姓名权,对个人利益造成伤害,应及时维护个人权益。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