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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租赁的粮点,因国家政策调整,怎么终止合同
1、合同终止: 若经调查员工满意度达不到65%以上,连续三次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者买卖此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扣除所有伙食款。
2、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4、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另作不同约定,双方以变更后的合同确定有关内容,原合同有关内容不再进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确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家庭重大变故或急需使用大额资金等原因可将本房屋出售。 第九条 :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1、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无效。
3、融资租赁合同 非正常终止的情形如下: 承租人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在催告履行期满后承租人不支付的; 买卖合同 不具有法律效力 且没有签订新的买卖合同; 租赁物损灭,且无法修复替代等。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能否提前终止合同
主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业主与租户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满足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业主也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终止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一方违约等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合同的,终止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不可以单方面解除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过租客和房东通过协商并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解除的。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租凭物权属有争议属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
1、租赁物被查封、扣押的、有权属争议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2)对于出租人而言。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房租的,可以解除合同。
2、根据法律规定,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3、法律分析: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