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引产法律(婚后引产法律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引产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要做引产需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引产证明,已婚的需要当地计划生育证明,而未婚的不需要,但是都要带本人身份证,建议是到正规的医院做引产手术,这样也会比较放心。

2、法律主观:一般的情况就是办理一张准许做引产的证明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但是需要家人陪同,签字。因为地区的不同所以医院需要的带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可以到当地正规的医院医生。

3、身份证明:包括孕妇的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等。孕期检查记录:孕妇在孕期需要定期去医院进行孕检,将检查记录带到医院,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和处理。

4、法律分析:引产需要引产证明才能行胎儿引产手术。如果是因为计生行引产术,需要到当地计生相关部门开具计生引产证明。如果是因为“胎儿畸形”需行引产术,需要到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院开具引产证明。

5、法律主观: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

引产最新政策规定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2、法律主观:引产的休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依法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等费用。

3、法律主观: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4、产假是国家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实行,如果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引产规定

法律分析:但是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 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

引产就是针对意外怀孕或胎儿畸形的妊娠,只要是正式结婚领取结婚证的1-2胎怀孕,是不允许引产的,超过六个月的正常胎儿也不允许引产,但胎儿畸形可以随时引产,避免出生病残孩子。

法律分析:女方单独引产法律规定为:女方具有生育自由的权利,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生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单独引产并未侵害男方的生育权;女方如果具有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等。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女方关于单独引产是没有规律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妇女有生孩子的权利,单独引产也不会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引产的休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依法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等费用。

女方怀孕引产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吗?

1、怀孕了男方不负责是可以起诉。一般不涉及嫌违法犯罪,没有结婚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2、当然可以起诉了。如果在怀孕的过程中是双方自愿进行的,等怀孕之后,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他。但话又说回来了,即使起诉成功了,意义又何在呢?自己愿意生下孩子的话就把他生下来。

3、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不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财产上的纠纷,或者是起诉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或者是孩子出生后起诉男方支付抚养的,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4、法律分析:女方可以起诉。法院受理公民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女方可以提起诉讼。

5、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其三:如果男女双方已婚怀孕,女方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孩子流产,有两种情况:男方负责人的照顾对方,那无法索赔,也无需索赔。

6、可以起诉。如果女方怀孕,是因为男方过错造成,例如诱骗,强迫等。男方应该负责的责任会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