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接受监督(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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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保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律援助要钱吗

法律援助要钱吗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主观:法律援助不要钱,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民间组织设立的律师依法组织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的费用谁承担

1、申请法律援助是不需要费用。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法律援助的律师费用由法律援助中心出。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国家财政局预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人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律师代理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免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

3、法律主观:法律援助案件给 律师 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 律师收费标准 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4、因此,在获得法律援助后,当事人一般无需支付这些由国家负担的费用。但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些特定的诉讼费用可能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支付,例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5、法律主观:法律援助不会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201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司法公正,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条件如下: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要求当事人符合的条件是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主体不同,发生场景不同,目的不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相互融合。主体不同,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2、主体不同: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3、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第二,法律援助发生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所有诉讼活动中,司法救助则只发生于民事、行政诉讼中。

4、综上所述,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的主要区别是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5、法律援助申请方法: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6、法律主观: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去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