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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1、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国家检察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刑事犯罪、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当执行职务等进行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行使本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2、法律主观:检察院当然可以监督法院。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享有法律监督权,对法院、公安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若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或程序存在瑕疵,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
3、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职能是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等行为实行监督。
审判监督司法解释
1、法律主观: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2、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适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第八条 重审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的原始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3、提审是再审的一种方式,是指上一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决定由本院对本案再次进行的审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
4、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海事案律师
我只能说,律师这个行业收入差距很大,如果有案源的律师,那么他的个人收入就较高,无案源的律师数以万计吧,毋庸置疑,海运也是一样的道理。
同时,他的年收入也非常的高,尤其是对于海事法律师,我们都知道他一年的收入很可能会过百万。
南方的话就是广东敬海,北方长三角就是四维乐马。敬海由海商法界大名鼎鼎的王律师带队,四维乐马经过合并,也成了海商所的佼佼者。两者都是专攻海商案件的专业所,你上网约个律师谈谈就知道其业务之精专了。
审判机关的监督是一种法律监督正确还是错误
法律分析:法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说法是不对的,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机关,依法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法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说法是不对的,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机关,依法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国家审判权。【法律依据】《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分析:司法监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在实行“三权分立”宪法原则的国家中,一般由立法机关主管宪法或一般法律的制定,由司法机关主管宪法实施的监督,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制衡的关系。
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的监督。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