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脏法律规定(追脏是派出所负责还是法院)

本文目录一览:

判决追缴赃款赃物的如何执行

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没收赃款赃物的权力属于县以上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追赃司法解释

1、法律主观: 关于这个问题有最高院和最高检有个关于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2、法律主观:刑事判决书 中责令被告人退赔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 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3、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财产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进行核实、确认、查明去向并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予以追缴退赔或上缴国库的司法活动。

4、刑事案件中对于追赃的相关规定是,犯罪分子用犯罪行为取得的一切财物,办案部门都应该责令退赔或者进行追缴,如果这些违法所得中有一部分财产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会及时返还给被害人,犯罪分子掩饰隐瞒赃款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分析: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刑事追赃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将其返还被害人或予以没收。

法院判决后追缴赃款由谁追缴

1、赃款的追缴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执行。

2、法律主观:赃款未追缴的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 民事诉讼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赃款的追缴,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执行。对于其中的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及时返还。

判刑后追缴赃款的期限

法律分析:赃款赃物的追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及时依法追缴即可。

赃款追缴是没有限期的,对于行为人的 违法所得 的赃款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并且行为人应当追缴、退赔,如果行为人不肯退赔的,那么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财物。

刑事判刑后罚金最晚不超过三个月交。刑事判决罚金缴纳期限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赃款追缴后,涉案款物不能由个人保管,要按规定在三日内入库,要履行相应的入库登记手续;通知受害人领取时,同样要经相应的领导批准后,再办理领取手续。

即使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也应当在服刑期间或者服刑结束后分期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赃款被花光了,怎么追缴赃款?

赃款已经花没了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对供犯罪分子所用的私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判决生效后,依法将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给被害人。

受害人可以找罪犯要求民事赔偿。让与人如未被判决有罪或还在侦查起诉阶段,则其所取得不动产还不能称其为赃物,也就谈不上适用善意取得问题。如果赃款已经花了,已经进行了市场流动领域,是不能追回的。

如果赃款已经花了,已经进行了市场流动领域,是不能追回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如果追缴不回,受害人可以找罪犯要求民事赔偿。

法律主观:如果相对人属于善意取得的,不能追回赃款。如果相对人知道是赃款而接受的,属于恶意取得,可以追回赃款。

如果赃款已经花了,已经进行了市场流动领域,是不能追回的。现行法律中没有授权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追缴赃款赃物或者追缴涉案款物的权利,在法定的讯问、搜查、鉴定、通缉等十种侦查措施中也没有追缴措施。

法律分析:赃款已经花没了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