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加付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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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1、拖欠工资赔偿金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和报酬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因为,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4、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5、(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6、法律主观: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公司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和不履行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二倍赔偿吗

1、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加班费看是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还是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计算方式不同。

2、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法律主观: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而且之前周六加班可以要求调休或者加班费(二选一)。n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

6、因此,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但是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