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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义的基本情况
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高铭暄(192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
制定主体不同。法律的制定者是全国人大,而制度可以是任何主体。效力和影响力不同。法律的效力和影响力远远大于制度。二者使用范围不同。
不少学者则认为凡非经立法程序制定的法皆为不成文法,如葛洪义认为:判例法不是成文法,而属于不成文法的一种。
简述两大法系民法历史的发展历程
1、民法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2、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
3、民法法系是指起源于古代罗马法并自中世纪起,在西欧大陆各国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在这种法律制度影响下的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总称。
4、民法法系即大陆法系,其发展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称罗马法法系、大陆法系等。首先在欧洲大陆各国兴起,主要由拉丁族和日耳曼族构成。
5、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6、民法法系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其中,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于6世纪主持编纂的《国法大全》是现代欧陆法系极为重要的来源;此外,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法、日尔曼法和商人法也对欧陆法系的产生有一定影响。
律师的变迁史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
律师这个职业在西方很早就有,在古罗马时代就出现了,直到中世纪时段过一些时候。在古代中国没有律师这个职业的,直到清朝末年出现了状师, 状师就是所谓的律师的前身,真正的律师是在清朝末年沈家本变法后才出现的。
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法官留言平台多久回复
按照具体情况而定。辽宁高院是指辽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网平台向大法官留言,大法官会根据留言内容和留言的轻重型做考虑,按照具体情况而定,重要内容的3天之内就会有答复,不重要内容,大法官可以选择不进行回复。
另外,根据法院院长信箱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回复的规定,留言者需要耐心等待。如果没有收到回复,可以通过法院的其他渠道,例如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系。
可以直接获取“承办法官联系方式”,也能短信发送至预留手机上。如果需要“继续服务”,接着按1,就会转到“人工服务”。人工坐席会把你联系法官的需求以工单形式派给法官,法官收到12368短信提醒会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处理。
个月内回复。“给大法官留言”栏目中,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拥有专用账号。通过网民留言,各高院院长可以直观掌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反映的情况,减少周转环节,确保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法律分析:检察院会受理之后,尽快给予控告人的回复,一般会在半个月左右有结果果是申诉案件,则会在立案的三个月内办结。
一到五天。领导留言板是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为中央部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搭建的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创办于2006年,由人民网运营。正常情况下,领导留言板投诉一到三天就可以解决。
司法独立后司法部门腐败怎么办
1、法官工资,福利等费用;司法机关的装备、办公用房等设施,由中央按统一的标准解决,切断法院及法官在财、物方面对地方政权的依赖,同时也使各地司法机关的装备、经费、办公用房,法官工资、福利住房等不因地区的差异而悬殊过大。
2、办金钱案、人情案,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突出。司法机关与人大的关系:我国宪法在确立司法独立原则时,没有规定司法机关有权独立于权力机关。
3、由于缺乏对司法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性规定,一方面导致了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地方权力机关轻司法监督的倾向,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司法机关以司法独立来对抗权力机关的监督。
4、法官案结超时,司法不独立,判案不公正,可以找以下部门或组织反映:向上一级法院申诉请求受理。
司法公信是指什么等司法部门通过公证的使用法律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说,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其中,“司法”指的主要是国家被动中立裁断纠纷的权力,一切争议的终极解决办法就是司法解决(正义的解决)。
法律分析:司法公信是指社会公众在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认知和判断后,所形成的一种信任和尊重的社会心理状态。
、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
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的基本保障,是指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
司法公信力是指人们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的信任程度和支持度,是司法权威和效力的重要标志。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维护司法公正。
狭义的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诉讼案件中的执法活动。这里的司法机关是指负责侦查、检察、审判、执行的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机关。这里的司法组织是指律师、公证、仲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