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1、我国形似诉讼法的许多基本原则符合我国国情,并且为我国所独有:如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等。
2、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的特征: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3、刑事诉讼法的特征主要有: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4、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公检法机关执法活动的法律,特征是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并且分工合作,要求在诉讼中一定要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目的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5、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的刑罚权,产生于抑制社会越轨行为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国家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职能是什么
1、即既行使控诉职能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既是侦查或公诉机关,又是侦查或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关。
2、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他首先监督侦查机关的程序、作法是否合法。然后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看是否有诱供、刑讯逼供情况。审查完材料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侦查机关所指控的犯罪,制作起诉书,将案件移送到法院起诉。
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种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立案监督。
4、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刑事诉讼环节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法院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办案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对侦查活动、起诉决定、审判程序等方面的监督。
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立案监督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监督 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侦查工作。
浅论如何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1、但由此产生的监督程序上的滞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只能通过抗诉和提出纠正违法建议这两种事后监督的方式进行,这种事后监督明显具有被动监督的性质,使检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对刑事审判监督的主动权。
2、坚持加强沟通,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楚,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工作台账,与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确保执行到位,规范监督办案行为,将监督和办案融为一体,针对不同情形及时督促纠正。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定位,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4、督促审判执行部门出台解决共性问题的制度规定。
5、强化内部分工配合,使法律监督更加专业化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侧重于刑事检察和自侦工作,对法律监督重视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