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赡养亲戚问题(亲属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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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过继给亲戚了,有赡养亲身父母的义务吗

1、法律主观:经合法手续过继给别人的孩子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再具有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过继子女原则上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法律上规定,过继子女和亲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过继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子女只对养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不负有赡养义务。除非过继子女自愿赡养亲生父母,否则不能强制要求。

3、过继不合法,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就还是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孩子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在这方面只有继子女或养子女。问题是你说的是“成年后的子女过继给叔伯兄弟”,这个就厉害了,已经成年了还有什么收养。

爸爸妈妈都去世了,在舅舅和阿姨都还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我对外公外婆...

没有,虽然《婚姻法》第二十八条中有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你对外公外婆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出于亲情考虑,你也应该偶尔去看你的外公外婆,给他们买点儿好吃的,就算是替你的父母尽孝吧。

意见认为:由于文中的“我”和“姨妈、舅舅”不属于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当然也就自然没有相互的赡养和抚养义务;但是,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双方愿意赡养或被赡养,可通过达成赡养协议的方式等,确立赡养关系。

按法律亲戚家大舅父母离世该由谁照顾

母亲是外公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外公的房产。大舅若是比外公死得早的,其儿子也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母亲的外公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外公。亦正因为母亲健在,所以大舅的儿子无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不是谁照顾死就谁负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父母双亡,可以由直系亲属来抚养孩子。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对未成年子孙有抚养义务。如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没有负担能力,或者也已死亡,可以由有负担能力的直系兄弟、姐妹进行抚养。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老人财产归谁就谁赡养吗不是。《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不赡养无儿女亲戚犯法吗?

1、要看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若在内不承担义务将有可能会犯法。若不在,则不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2、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不赡养不会违法。女婿在法律上只是应该协助妻子赡养岳父岳母,如果岳父岳母没有得到赡养,违法的应该是他们的子女,而不是什么女婿。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3、侄子和大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要看大伯是否愿意走法律程序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在法律上侄子和大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这也说明男子可以拒绝大伯养老的要求。

我该不该赡养大姑姐?

到老了照顾她也是应该的。这就是亲人。别说大姑姐年轻的时候帮助过兄弟,就算没有帮助各兄弟那么到老了,作为后辈的侄子侄女还是要有义务来养她的老。

肯定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因为只有直系亲属才有赡养义务。

既然你这大姑姐已经结了三次婚了,智力不太好,现在岁数大了也没有人要了。因为你们毕竟是手足之情,他没有加你们的家就是他的家,以后你们是免不了要照顾他的。毕竟你们是骨肉亲情。

爸爸去世爷爷该谁赡养?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爸爸去世爷爷该由你的叔叔伯伯和姑姑赡养。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爸爸去世,爷爷应当由他的其他成年子女赡养。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爷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分析:要看爷爷奶奶有没有其他子女,以及孙子有没有赡养能力。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法律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抚养义务,但同样的也没有规定孙子对爷爷奶奶有赡养义务啊?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凭一个血缘关系就能牢靠吗?但凡头脑正常的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