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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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变更

1、法律主观: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单方面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拒绝,以被迫 解除劳动合同 的方式向用人单位 主张经济补偿 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其他。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同意变更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律客观:法定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对相应条款进行变更。

3、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劳动合同变更 的程序有: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 劳动合同 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与条件等。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自愿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共同协商原则。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双方在平等的条件下自主选择并达成共识。

法律主观: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的流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致,具体内容请点击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