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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
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有: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形式分为:合同承受。企业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义务转让。义务的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的规定有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且债权转让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此指的是民法典中五百四十五条和五百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555条的理解与适用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2、例如,日本民法典第555条的规定,买卖,因当事人相约,一方移转某财产权于相对人,相对人对之支付价金,而发生效力。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345条的规定,称买卖者,谓当事人商定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
3、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人寿保险是基于债务人自身投保,自身受益的债权,只属于受益人人,而不能使用代位权代位行使。
4、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本条是关于法定解除权的规定,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在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完毕前,合同一方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后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归于消灭的行为。
5、法律分析:理解与适用:债务承担有两种主要类型:一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即通常所称的债务转移;二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通常所称的债务加入。该法律正式将并存的债务承担纳入,从而建构起较为完整的债务承担制度体系。
6、法律主观:民法典第4条规定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该条规定是民法典平等原则的体现,即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因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受歧视,任何人适用法律也是平等的。
民法典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的条件是什么
1、法律分析:一种是合同承受,一个是企业合并。债的概括承受,可以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称为意定概括承受;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称作法定概括承受。
2、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的条件是取得合同相对方同意。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主要有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两种情况。两种情况都需要经过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
3、法律分析:债权债务合同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