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检察院(检察院定罪名,法院定量刑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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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属于刑事还是民事是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哪一个部门定性呢?

法律上没有定性一个说。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察、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阶段,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司其职。

由人民法院定性和决定的。刑事案件最先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拟定涉嫌构成的罪名,但最终确定罪名,只能是法院。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定性应该是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院的检查起诉制度,这应该就是你说的定性了。公安在收到报案后会初步判断是民事纠纷、行政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构成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应当立案侦查并报检察院。

案件到了检察院就是定性了吗

案件到了检察院是否定性需要视情况而定:案件最终的处理都要以事实与证据为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时证据不充分,不一定会判刑;如果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会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移交法院不是已经定罪。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不一定都会判刑的。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对于没有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相关决定。当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情况下其实是要判刑的。

法律分析:案件移送检察院,经检察院审查后,案件的性质基本可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检查院,只是说明侦查结束,并不代表着已经定罪。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定罪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不是案子到检察院就一定要判刑,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

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的法律地位

1、人民检察院地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表明,人民检察院在性质上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审判机关,而是专门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机关。

3、最高人民检察院地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