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责任(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责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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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后果: 是债权人应该接受第三人的履行; 因为第三人只是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非当事人,所以,当第三人违约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由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因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第三人如果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债务人没有明确拒绝而又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从债务履行主体看,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相同之处,两者均是由债务人外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似乎是代债务人承担了债务。

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应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履行 的合同在第三人 不履行债务 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告债务人。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

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法律条件必须是第三天同意为债务人履行的,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真是存在债务关系,并且签有合同的情况。

第三人自愿承担债务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债务人同意、债务不属于禁止转让范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无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被认为无效。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履行 的合同在第三人 不履行债务 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告债务人。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以及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

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法律主观: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位权即第三人基于为 债务人 清偿的意思而向 债权人 为清偿的行为,第三人由于其代为清偿而拥有代位权,第三人在求偿权的范围内,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所有权利。

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

代为清偿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