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移交劳动档案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给档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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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单位不归还个人档案合法吗

1、首先,从单位的行为来说肯定是不合法,你如果在离职手续上办理的没有问题,公司单方面无理由不归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不合法。无论以什么形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都没有权利扣押劳动者的档案。

3、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离职后单位不给档案,这是可以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的。 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它损害,如影响就业、不能办理退休等,职工还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5、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档案怎么办

档案一般不交给劳动者个人手上,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服处理结果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主观:辞职本来就不给档案,档案不可能给个人的,需要依法转到具有保存档案功能的地方,如果有了新单位的,且新单位具有保存档案的能力的,那么需要转到新单位,否则只能转到当地的人才市场。

解除劳动合同 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

法律分析: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向公司提出申诉。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档案迁移,算不算违法?

综上,既然您已同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拒不为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行为违法。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依法为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楼主,你好。辞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权利,员工依法定程序办理辞职的,单位不能拒绝员工的辞职,且单位必须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的15日内未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搬离档案手续的,可以先行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特殊约定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名后档案没移交谁承担责任

1、不及时移交档案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有人单位故意扣押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的罚款。

2、当年的街道被裁撤变更的起诉当时街道所在地的现属街道,要求街道赔偿你全部损失。档案是终身不可湮灭的重要文件,任何单位任何时期的档案都不能丢失,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罚款下限:500 元罚款上限:100000 元。

4、法律分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及时移交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这样做合理吗?

不合理的,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档案移交及社保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

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及时移交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百续,这是违法的。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版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权转移手续。

你被公司辞退10年的时间了,而且社保关系都没有办理交接,也没有申请过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已经超过期限了,不能再要求赔偿了。辞退员工。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之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以进行举报。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责任承担

1、司法责任:如果职工档案的丢失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职工因此而产生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等,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例如赔偿、承担民事责任等。

2、如果单位丢失了职工的档案,由单位担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转递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由用人单位担责。

4、法律主观: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转递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5、档案保管单位丢失职工人事档案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导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法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参照同类人员、相关保险的投保费确定权利人的损失,判令由档案保管单位一次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