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研究室答复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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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的回复函,有什么用?只有参考吗?还是相当于司法解释?

1、因为司法解释相当于高法对法律在司法实务领域中具体含义的阐述和下级法院在对法律理解性问题及具体操作中请示的批复,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各级法院必须执行。复函分二种。实体案件复函和纯程序性复函。

2、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不及司法解释广泛。

3、,效力不及于司法解释。比如当复函和司法解释冲突的时候,一般以司法解释为准。2,当然,如果复函较司法解释晚,并且该回复具有一定的广泛适用性(回复一般范围较局限),则存在复函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情况。3,要具体讨论。

4、法律分析: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不及司法解释广泛。

最高院研究室“司法解释的逐条解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1、法律分析:不可以,理由:最高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权,其制定的指导意见当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该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则属违法。法律依据:《司法解释汇编》关于司法指导文件、司法解释的定义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分析: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说是很大程度上比某些具体法条还靠得住,所以司法解释必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司法解释本身就是最高院对于各级法院判案的一个规定,所以各级法院在审判案件是当然会依照其解释进行。

最高院回函的法律效力

1、覆函法律效力不及司法解释广泛 因为司法解释相当于高法对法律在司法实务领域中具体含义的阐述和下级法院在对法律理解性问题及具体操作中请示的批覆,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各级法院必须执行。 覆函分二种。

2、实体性复函一般指仅对下级法院就某个个案中定性或存疑点进行答疑,一般下级法院报请时会附上审委会倾向性意见,以便最高院审核。就其效力只涉及本案。当然,高院会将其一系列函复汇编,供法律人士在同案或相似案中参考执行。

3、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法院答复函的法律性是质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不及司法解释广泛。

最高院研究室的电话答复能否直接作为判案依据

严格来讲判决的依据必须是法律规定(包括司法解释),但是目前的司法实践现状只能是经常要应用最高院的批复意见等,甚至是工作纪要,这些有的不能在判决书中直接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能当作法律依据来使用。法律分析最高法的正式批复就是司法解释,可以在法zd律文书中直接引用做为裁判依据,要写明是文件名称与文号及引用内容。

法律分析:不可以,理由:最高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权,其制定的指导意见当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该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则属违法。法律依据:《司法解释汇编》关于司法指导文件、司法解释的定义的问题。

法律分析:不仅是可以,而且是应当作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属于司法解释,对法院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当然,高院会将其一系列函覆汇编,供法律人士在同案或相似案中参考执行。 纯程式性覆函是指对下级法院就司法实践中某个程式问题的覆函。因为司法程式具有共性化,也较稳定,故下级法院一般就该问题均会作为依据。

最高院的答复是对实体案件处理的复函的话,不能用在其他案例上;最高院的答复是对案件适用程序的复函,这个答复可以用在其他案例上。最高院复函分二类:实体案件复函和程序性复函。

在中国,最高院的批复是否算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能当作法律依据来使用。法律分析最高法的正式批复就是司法解释,可以在法zd律文书中直接引用做为裁判依据,要写明是文件名称与文号及引用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属于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司法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对所有的法院都有约束力。法律依据:《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不及司法解释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