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法律(悬赏广告法律与道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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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应吗

1、悬赏公告有法律效应。悬赏广告具有以下五个构成要件:需有特定的悬赏人。悬赏人可以是自然人,如大部分遗失物悬赏广告;也可以是法人,如假一赔十悬赏广告;可以是政府机关,如悬赏缉凶广告;还可以是其他民事主体。

2、悬赏广告一经成立后,即在广告人(债务人)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债权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具体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报酬请求权。行为人依指定行为的完成,有权请求广告人支付报酬。

3、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 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

4、单方面行为一般指的是只要一方的单方面意思就能够产生相关法律效力的行为。进行单方面行为只需要有行为人的意愿即可,但是如果想要让单方面行为生效的话,那么必须要向对方表示。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法律行为。

5、悬赏广告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如何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报酬请求权。行为人依指定行为的完成,有权请求广告人支付报酬。数人完成指定行为时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的消灭。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效力,悬赏广告系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行为人履行了悬赏广告中指定的行为,即构成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要约人不得以悬赏广告非真实意思表示而拒绝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

,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发出后,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 2,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付应当给付的报酬;撤销悬赏广告的赔偿义务。

悬赏广告具有以下五个构成要件:需有特定的悬赏人。悬赏人可以是自然人,如大部分遗失物悬赏广告;也可以是法人,如假一赔十悬赏广告;可以是政府机关,如悬赏缉凶广告;还可以是其他民事主体。

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法考

1、综上所述只要有人完成了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广告人应依广告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责任,所以悬赏广告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要具有的条件:须有广告人。

2、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形下,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3、悬赏广告是单方允诺不是要约,悬赏广告一经发布就形成一种债务关系,无论履行者年龄大小或者在履行义务时是否知情,都是需要支付约定的酬金。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