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后法律依据(流标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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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流标后可直接指定吗?

在这三种情况中,都没有提到可以另外指定一家代理公司。因此,甲方在公开招标流标两次后,不能单方面指定其他代理公司。如果甲方想使用代理公司,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新寻找合适的代理公司。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是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果出现流标现象,是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工程二次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所谓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

多次招标流标后怎么办

招标流标后还要公示流标吗招标流标后需要公示。第一次流标可以重新发布公告,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流标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

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

招标流标后可以组织重新招标,按照规定的招标程序重新发布公告、进行二次招标,二次招标再次流标的可以继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法律主观:招标两次流标的,招标人可在经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三次流标后应当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建议总结废标原因,然后采取措施如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等。

流标后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吗

1、招标公告的资质条件可以修改,只是注意别出现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就行。当然修改资质条件不同的单位或者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不一样,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布招标变更公告。

2、招标文件是可以修改的,但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15日前,且修改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可以修改,但是修改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如果修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损失,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实际操作中时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