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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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指有关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的证明。法律文书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签署、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法律分析: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

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

生效法律文书是最高法院的判决、裁定。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

1、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2、法律主观: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3、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生效法律文书意义。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生效法律文书是指

1、法律分析:生效法律文书,不仅仅是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等。除法院以外,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都有大量的生效法律文书。

2、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决或调解等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上诉或上诉已经被驳回,成为最终、不可上诉的法律文书。

3、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

什么是生效法律文书?

1、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

2、法律分析:生效法律文书,不仅仅是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等。除法院以外,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都有大量的生效法律文书。

3、该文书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

4、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5、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生效法律文书意义。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