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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则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一审案件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事实错误 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是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也是一个最常见的通用词语。这并不能证明一审法官就有错误,就违纪,就要受到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是关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规定。
法律客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适用错误
1、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则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一审案件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2、法律主观: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3、再审,又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再审的对象 (1)已经生效的判决。
4、法律主观:《 刑法 》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认识。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
5、法律客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抽象、具体)三者间的区别?
1、法律认识错误是有三种行为:自己认为所犯行为是犯罪的,但是法律其实不认为犯罪;自己认为行为不犯罪的,但法律规定是犯罪;自己行为是犯罪,但在犯罪情节和轻重上有错误认识的。
2、法律分析:法律认识错误包括三种情况:假想无罪。行为人的行为实际是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但是他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假想无罪),行为人不能以不知法律作为免责的借口。假想有罪。
3、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一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一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