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撤销权的法律规定(破产撤销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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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2)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以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述破产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情形

法律分析: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以及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均可以行使撤销权。

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破产撤销权 的情形如下: 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放弃债权的。

法律主观: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未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而引起的撤销权。

法律主观:企业破产法撤销权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债务人恶意损害原来的债权的行为的话,那么国家是可以进行一定的撤销权的。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破产法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企业破产法撤销权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债务人恶意损害原来的债权的行为的话,那么国家是可以进行一定的撤销权的。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破产法规定的撤销权:在以下情形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将撤销权的构成期间根据不同行为的危害程度区分规定,并适当延长。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可撤销行为。判断非正常压价的标准,从理论上讲,应与出卖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大体相当。

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破产撤销权 的情形如下: 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放弃债权的。

企业债权债务纠纷

1、诉前保全或者是诉讼保全。为了防止债务人变卖财产来逃脱债务,债权人在诉讼之前可以进行 诉前财产保全 ,把债务人的财产先行冻结,以确保有足够的财产用来执行。

2、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3、法律主观:企业处理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企业兼并清债。企业合并后由存续企业清偿原企业债务。债转股。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欠债企业的股份。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