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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情形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
2、法律主观:补充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追加起诉,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
3、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4、法律主观: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最多退两次)。
5、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后,法院通知原告补正起诉材料联系不上原告,法院该怎...
1、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可以公告送达。到期就可以缺席判决,那对原告有利。如果被告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无法送达被告人,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如果被告还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
2、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3、起诉了可是法院联系不上被告可以按以下方法解决:联系被告,调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址,比如请律师去调查清楚;如果实在无法落实清楚,法院只能公告送达,法院不能因此要求原告撤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原告在起诉期限届满后再次起诉同一案件,则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如果缺少原告再起诉,同样不会被法院受理。
5、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6、首先,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凡是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均应予以受理。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有欠缺的,则法院通知原告进行补正。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补正裁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作出后或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是不能上诉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现有法定的可以补正的事项,可随时下发补正裁定书予以补正,不必等到裁判文书生效。
法律分析:补正裁定必须要等到判决书生效后才能下,而且调解书和裁定书不能下补正裁定。其理由是: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无权对补正裁定提出上诉,如果判决书生效前下,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上诉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民事补正裁定只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补正裁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均属法院法律文书的一种。
补漏、补错功能。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现有法定的可以补正的事项,可随时下发补正裁定书予以补正,不必等到判决书生效。补正裁定书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作出后或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是不能上诉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作出后或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是不能上诉的。
立案补正材料时间多久
1、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法律主观:符合 立案 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 起诉状 的次日起算。
3、从立案到结案民事诉讼可能需要三个月、也有可能需要六个月。
4、时间:(1)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