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前置有哪些法律规定(复议前置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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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

1、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主观: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上述规定,行政机关向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侵犯了杨某已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的复议前置的情形,A项应选。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限制或禁止经营者集中。

5、综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

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如果行政复议机关

对于超过行政复议诉讼期限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应当自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主观: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且还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

复议前置的法条

法律主观: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在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时候,首先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决定缴纳税收或者是提供相对应的担保,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然后再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提请裁决的审计决定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

1、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有:行政处罚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复议、选举、罢免复议、行政许可复议、行政确认复议、行政裁决复议。

2、法律主观: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主观: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形如下:行政许可案件。在行政许可案件中,申请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经过复议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