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农药超标处罚标准
- 2、农药法律法规有哪些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超标处罚标准
1、农药超标处罚标准如下:销售超范围农药,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农药残留超标处罚标准是若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法律主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处罚标准是若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4、因此,如果黄瓜上用敌敌畏农药超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标准,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5、法律分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农药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 为保障人身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农、林、牧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法律客观:《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农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法律分析: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包括:(1)农药分类:根据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将农药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制定的一部法律。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