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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提前介入制度
对于监察委员会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以下三类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1)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3)其他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执行监督。
意思: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调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检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
继续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是在原来侦查的基础上,继续寻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3、故此为了防止在审查时,又发现其存在漏罪,故而需要继续侦查,逮捕只是为了防止造成新的社会危害。
4、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5、法律分析:看守所关37天检察院不批捕需继续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6、接着继续由公安机关侦查,待取证完毕,侦查终结后,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立案后律师介入案件的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的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法律主观: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规定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四是案件开庭时,律师可以出庭为被告人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委托后有权向司法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