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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中的认罪认罚的含义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院签认罪认罚是指被告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认罪认罚后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均没有异议,若对以上一项或几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用适用认罪认罚规定。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有重功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利益,经最检核准的认罪认罚案件,公安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上诉途径有: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如果对派出所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到公安局去投诉。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法律主观:不服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主观:被打伤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综上所述,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法制科没有签字盖章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彼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并签字或盖章,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持有人,另一份附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局只能行使案件侦查权,而检察院才能行公诉权,因此,写辩护词时,是检察院的为准。公安机关的只是《起诉意见书》,没有法律效力。
对共同犯罪中不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仍应当将共同犯罪的事实说清楚,并注明对未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