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法律,真的不是完全合理的吗?为什么!怎么办呢!
- 2、如果法律和规则看似不合理,我们是否可以随心所欲地违背?
- 3、为什么合理却不合法,合法却不合理?因为理是自然原理,法是强盗法,而强盗...
- 4、合法与合理的关系?
- 5、认为法律与正义无关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的人是谁
法律,真的不是完全合理的吗?为什么!怎么办呢!
法律规定的也不一定全部合理,但是仍然要严格遵守。因为这是社会的基本秩序和准则。
法律主观:不合理的合同根据其合同条款来决定的,如果是一些条款是不合法的,则合同的一些条款是无效的。如果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合同无效。
法是最讲理的,没有法情和理就得不到保障,法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不能因个人的情而违背法。
法律主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合同的合法性: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科学的不一定合理,法律的不一定合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科学并不是万能的,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但是有些人一定要打着科学的大旗去强加给予解释,这种心态就值得玩味了。
如果法律和规则看似不合理,我们是否可以随心所欲地违背?
没有修改之前只能遵守,不过你可以找个全国人大代表反映或者直接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但是修改法律需要时间。
学法懂法守法。一个不懂法律的人,很难说他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法律相关书籍、观看法制类节目、咨询法律朋友或机构等途径来扩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
具备良好法律意识的青少年,应该正确、合法地运用好自己的权利,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由和规矩,是相伴而生的。两者互为支撑和制约。比如一个公司的员工,只有自由没有规矩,那么就是自然散沙不会有好的效益。
为什么合理却不合法,合法却不合理?因为理是自然原理,法是强盗法,而强盗...
合理不合法是指合乎公众对事件积极道德评价结果,但却不合乎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的行为。合法不合理是指合乎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但却不合乎公众对事件积极道德评价结果的行为。
潜在的可能的“杀人犯”减少杀人事件的发生。———《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存在即合理。还有您后续大篇幅的论述都是建立在 【国家的存在是自然界中一种最不合理的存在】的大前提下的。
人类战争的最原始起因就是生存之战,争水源、争土地、争食物……后来有了私有制和剩余财产,大家又想尽可能多地把财产据为己有。
说不讲道理或者强盗之理,没有这些认知哪来好坏之分?不是你以为的宇宙原理就是真理,强盗之理就是无理之处,有的真理恰恰需要反向证实,所以存在即合理,大部分理论中都需要一些悖论来证实,这样才能把理论更完善。
正如您所说的,强盗政府不能代表人民,政府有时会是强盗,而人民永远也不会是强盗。
合法与合理的关系?
1、合理:符合伦理规范。合法:符合法律规定。三者的区别在于:合法是最有依据的判断标准;合理方面,人主观因素较大;合情就更有多重标准,与人的价值观和知识构成相关。
2、合法性是形式法治要求,要求法律具备权威性和可预测性。合理性是实质法治要求,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特别在法律漏洞环节,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合乎常理。
3、因为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照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而合理性原则产生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因此可推出答案为A项。
4、我个人认为;合法是指符合法律的条文的明确规定,而合理,则是符合人们通常所谓的情理,公序良俗,在法律面前,有时的确是合理,但不合法,合法,却不合理,正所谓,法律无情人有情吧。
5、第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既合法又合理,任何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均是不许可的。第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
认为法律与正义无关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的人是谁
凯尔森。法律自然本性上的缺陷并不说明法律就不可以体现正义,对于政治城邦来说,相对于一人之治,法治也许还是更为正义的统治方式,因为法治能够防止出于私利的暴君统治,而政治正义的目的就是为了存在而共同生活。
奥斯汀认为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尽管是不道德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仍应具有法律效力。“恶法亦法”之说即由此而来。
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两者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即使是不道德的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的制定的,仍应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