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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建造的法律法规
提交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自建房的施工图及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在乡镇政府进行审批,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建房。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一条 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促进集约合理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法律法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分析: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农村新建房有什么要求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2、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房屋是违法的;符合环保要求:农村盖房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房屋是不允许盖建的;有相应的建筑资质:农村盖房必须由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或个人进行建设。
3、法律主观: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建房要求如下: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5、具体要求如下:(1)农村住宅讲究地离水源近,以位于河流交汇处的高台上为最佳。(2)住宅坐北朝南以避风向阳,免受风雨的侵扰。重视“坐北朝南屋,住着好享福”、“坐北朝南,冬暖夏凉”、“屋朝南,人向阳”的原则。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村庄规划是村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村庄规划。
宅基地面积是指占地面积。以海南为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提出禁止在村庄开发边界外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村民住宅,一户村民拥有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七十五平方米,村民新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超过十二米。
农村建房相关法律规定
1、中央关于农村自建房规定是指在农村地区,未取得宅基地批准、未经过相应手续修建的房屋,即所谓违章建筑是不允许存在的。规定也明确了对于已经建成违章建筑的处置方式,包括改建、拆除等。
2、其中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规定如下: 宅基地改建:使用者可以将老旧的宅基地房屋改建为新的住房,但必须符合土地用途规划和建筑设计等标准,且不能超出规定面积。
3、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建房规定,农村居民可以在自有宅基地上建房,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建房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建房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4、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不准随意翻修农房。
5、农村自建房政策最新规定具体如下: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到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