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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有哪些
依法治吏是古代传统的法律思想。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了控制国家,势必要 通过一个权力媒介,那就是官吏。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 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以“礼”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法制史》)。“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统一法典结构,一部法典把民法、刑法、诉讼发、经济法的内容都装进去了。宗法制度的影响很大。
礼教纲常被奉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明礼以导民”、“德主刑辅”、“明刑弼教”成为法制的基本原则。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和各种道德规范,通过法律固定下来,要求全体臣民一体遵守。
因此,它们不仅仅属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范围,而应属于整个中华法系。“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法律传统 法统即法律传统,是指导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及思维)的价值基础。
理学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评价
客观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中,“理”成了创造和主宰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最高精神主体。“理”必须靠“气”来体现,“气”的千差万别就构成了具体的多样化的宇宙万物。人也是“理”也“气”的混合物。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学好法理学对于学生认识法的基本精神,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方法论,培养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理解和掌握各部门法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 儒家思想精髓是主张仁义 ,以“仁”核心,“仁”即“爱人”。 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又以为推行“仁政”应以“礼”为规范。
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法律传统 法统即法律传统,是指导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及思维)的价值基础。它决定着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和发展方向。
皇权至上:君主在法律上享有绝对权威,这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最重要特征。 礼法融合:即“礼”与“法”的融合。在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礼”代表封建等级秩序,而“法”则是对这一秩序的维护。
主要内容与历史地位 (一)法自君出 既皇权至上的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赋予君主“顺天行诛”,皇帝一言而天下法,君为“三尺法”的最高主宰。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有: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常识法制篇。
孔子的法律思想主要内容有哪些?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在法律思想上,主张“克己复礼”、“为政以德’提倡“和谐”、“无讼”。
主要内容 儒家思想精髓是主张仁义 ,以“仁”核心,“仁”即“爱人”。 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又以为推行“仁政”应以“礼”为规范。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 、“为国以礼 ”的礼治论。“礼治 ”是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法律文化思想。“礼 ”最初是原始社会 的习惯,起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以孔子为代表阐述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和影响如下:在教育上,儒家思想提倡“有教无类”:把自己的思想主张贯彻到教育活动中,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儒家法律思想 (一)“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在西周末期和春秋时期,西周的礼每况日下,到了‘礼崩乐坏’的程度。这时,孔子等一帮儒家要求恢复和加强一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
孔子的法律思想的核心是礼不是仁 作为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有三个主要支撑点:复礼,为仁,君子。孔子对周礼的信心,源于对夏礼、商礼的了解;周礼权威的重新树立,始于日常琐事之间,更在于对“礼之本”的自觉。